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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DFDRDFDR(SZ:300217)2023-10-24 10:3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 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阅,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核查了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一致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2、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