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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DFDRDFDR(SZ:300217)2023-11-16 15:01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 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含)-10000 亿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 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事项 6 个月内。根据董事会召开日期前 3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测算,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超过 8.51 元/股(含)(若公司实施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按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