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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DFDRDFDR(SZ:300217)2023-12-04 11:48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拟回购总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按本 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8.51 元/股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587.55 万股至 1,175.08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9%至 0.7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 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在本次回购期间,若公 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相应调整。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 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予以注销, 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