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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电热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DFDRDFDR(SZ:300217)2024-04-22 12:2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镇江 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公司及其部门和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分公 司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