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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尔新材:公司制度修订对照表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制度修订对照表 一、《公司章程》 |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二十一)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 | | | | | (二十)修改本章程; | | | (二十)修改本章程; | (二十一)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 | | 第四十条 | |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 | |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 | | | (二十二)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 | | |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 |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 | 和个人代为行使。 | 除上述(二十一)项授权外,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 | | |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 | 第一百七十五条 | 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