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3) 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内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 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3、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职责和条件,胜任岗 位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人员的选聘。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 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运作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