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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关于公司芯征途(三期)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 划的情形; 4、公司监事会对本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 人符合《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 有人条件,符合本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关于公司芯征途(三期)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 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