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阳"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海新阳开展金融衍生品 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盘活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证券资产和收益,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含质押证券资产等方式)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或购买底层含场外衍生品的资管产品,取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为 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交易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含拟质押证券资产)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