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 1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 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 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 信息申报、披露与监管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 五条规定的主体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上述人员办理个 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