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包头东 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东宝生物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投项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募投项目"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青生物"),为保证项目的 顺利实施,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益青生物分期 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财务资助用于实施该项目,财务资助 的资金使用费率(即借款利率)为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期限自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