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