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宝生物持续督导项目 保荐总结报告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包头东宝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公司"、"发行人")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本次发行股票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自东 宝生物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持续督导 期")。招商证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 保荐总结报告书。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 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 项目 | 内容 | | --- | --- | | 保荐机构名称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 | 主要办公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