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12月)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3 年 12 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2 | | 第五章 | 附 则 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称"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