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电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8,710.0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规模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