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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1 号》") 和《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