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意电气: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月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具有本制度第三章所述的独立性,并应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独立董事 3 名,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 事人数。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3 | | 第三章 |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3 | | 第四章 |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4 | | 第五章 | 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履职方式 5 | | 第六章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专门委员会 9 | | 第七章 |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11 | | 第八章 | 附则 12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