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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意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和 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薛锦达 祝 伟 赵春祥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二、关于减少产业投资基金认缴出资额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减少产业投资基金认缴出资额不会影响产业投资 基金的正常运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减少产业 投资基金认缴出资额的事项。 (以下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