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 对裕兴股份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 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2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00 万张,每张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