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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信息:股东大会会议事规则
EverfineEverfine(SZ:300306)2024-04-18 11:54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本规则第五条所述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 开。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 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