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过半数委员为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 会计人士,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