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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TIANSHAN BIOTIANSHAN BIO(SZ:300313)2023-12-13 08:48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疆 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任职资格遴选、审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 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 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