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委员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 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