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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卡智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GoldcardGoldcard(SZ:300349)2024-01-08 12:34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选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 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