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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卡智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1月)
GoldcardGoldcard(SZ:300349)2024-01-08 12:32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 度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 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 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规范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 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 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 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五条 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 情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 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 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