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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经核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志方先生、 王华杰先生、王东先生、魏泉胜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相关资 料,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