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认为,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 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 队的勤勉尽职,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上海飞凯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三.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我们认为, 公司在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之后, 有 8 名已获授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其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公司对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