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飞凯材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PhiChemPhiChem(SZ:300398)2023-10-24 12:17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两名, 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 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 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