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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PhiChemPhiChem(SZ:300398)2023-10-24 12:17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除参加董事 会会议外, 独立董事应当保证安排合理时间, 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 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飞凯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参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规定,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前款所指会计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