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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飞凯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PhiChemPhiChem(SZ:300398)2024-01-23 10:26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飞凯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常潇斐律师、沈瑶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 及《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就公司"飞凯转债"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和验证,在进行审查验证过程中, 本所假设: 2034001/DT/cj/cm/D19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 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