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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相: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本所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公司/红相股份 |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 |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 | /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计划 | | | 激励对象 |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 |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及业 | | | 务骨干 |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 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 | | | 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 | | | 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符合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