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通过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核查,我们认为: 1、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754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 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 工,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备《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