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成员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结合投资者建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性,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公司副董事长郑俊龙先生主动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1 /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刘岳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杨松柏先生(召集人)、 独立董事彭叠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四届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