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水源的关注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显 示,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 保留意见事项主要涉及你公司收购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 公司所引发的刑事诉讼案件。我部对前述事项表示关注,请 你公司: (1)结合有权部门的调查结论,尽快核实相关诉讼事项 对你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涉及会计差错更正,请按规定 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全面更正。 (2)在完成财务报表更正工作前,每月披露一次相关事 项的进展情况。 我部将结合相关事项的事实认定情况和你公司的更正 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关于对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1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91 号 2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4 月 29 日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