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二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董事会确定的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 度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 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同时,本次授予符合《2022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条件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2 年度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 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