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深信服: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 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深信服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信服"或"公司")委托,作为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度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有效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22年度激励计划第二批预 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金杜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收集了相关证据材 料,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金杜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