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中的部分闲 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与产品研发 基地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该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 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需要。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二、关于作废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 2020 年第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