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生物: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深交所、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