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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SACASACA(SZ:300464)2023-12-20 12:24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广东 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委托, 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职权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 定,自觉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需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事项,应报经批准后方 可实施。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