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 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推选,并报请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