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