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元志)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为公司做出科学决 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 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 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 | 以通讯表决方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 | 是否连续 | | --- | --- | --- | --- | --- | --- | --- | | | | 次数 | 式参加次数 | 次数 | 数 | 两次未出 | | | | | | | | 席会议 | | 陈元志 | 10 | 0 | 10 | 0 | 0 | 否 | 3、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3 次会议。 经查阅相关会议资料,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