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 罗炳勤 蔡庆虹 孙毅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的要求,作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有关资料并进行了 事前审查。认为:公司因参与公开招标并签订合同而形成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 正的交易原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 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