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神思电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 及会议组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其 中两名委员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