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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天网络: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议事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和投资超过公司主要 经营方向、经营范围的项目以及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认为需要战略委员会做出 评价和决策项目,进行研究审议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均由董事会成员担任,其中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