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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WEIHONGWEIHONG(SZ:300508)2024-06-24 12:44

中国上海石门一路 288 号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一座 26 层 邮编:200040 电话:(86-21)5298 5488 传真:(86-21)5298 5492 junhesh@junhe.com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 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的基础上,本所合理、充分地运用了包括但不限于 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书面审查、复核等方式进行了查验,对有关事实进行了查证 和确认。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维宏电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