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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之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7月)
JIRJIR(SZ:300516)2024-07-25 08:33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 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 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二) 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 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 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本制度规定的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 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 告并告知董事会办公室的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 及参股子公司,下同)。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