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 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操作 细化,属于具体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 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交所对 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