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1 为建立、完善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 各级员工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湖 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工作细则。 1.2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财务负责人。 1.3 本细则所称薪酬是指董事及高管人员从本公司获取 的包括基本工资、考核工资、股权、期权等形式的各种报酬。 1.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 责。 1.5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指定公司相关的部 门或人为其提供工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