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1.1 为强化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风险防控, 确保董事会对公司财务信息的充分掌握和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1.2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以及公司风险识别、防范与管理工作,为董事会决策 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1.3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 公司内审部门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直接领导,是审计与风险 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