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博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UROVO-NKZD-20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聘任 (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定期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 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和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 ...